今天看到<憤怒>「警察的公權力無限上綱??~令人恐懼的執法機器」,警察用他具有的「公權力」來壓迫一般的市民:

自己判斷錯誤,卻以「抓到警察局」威脅民眾要向他道歉。


讓我又想到之前的事情:

還有更過份的:


比較起來,上次向馬英九抗議的高中生被抓到警局,就不算什麼了。


難怪連網路名曲「趕羚羊」,「身騎白馬抒情版」的作者,小馬的支持者蘇通達,也看不下去:

 

大家都被激怒了@梗王之王

 

大家想想看,為什麼他們會越來越囂張?難道真的像這位女警所說的一樣嗎?

延伸閱讀:抗議!室內網聚前後多次受警員盤查,危害言論自由!@BillyPan 的部落格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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