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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到<憤怒>「警察的公權力無限上綱??~令人恐懼的執法機器」,警察用他具有的「公權力」來壓迫一般的市民:
自己判斷錯誤,卻以「抓到警察局」威脅民眾要向他道歉。
讓我又想到之前的事情:
還有更過份的:
比較起來,上次向馬英九抗議的高中生被抓到警局,就不算什麼了。
難怪連網路名曲「趕羚羊」,「身騎白馬抒情版」的作者,小馬的支持者蘇通達,也看不下去:
大家想想看,為什麼他們會越來越囂張?難道真的像這位女警所說的一樣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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